两大调整,异地购房提取机制以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进行了优化调整。
划重点!
①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打破工作地、户籍地等限制条件的“枷锁”。
②首付款比例降低,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内容显示,桂林将畅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机制,缴存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再设置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
同时,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另外,很多朋友都会问,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11月,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公告。"
做了如下调整:
一、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原来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的0.5倍计算调整为: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核定可贷额度。二、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自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其租赁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90%后,恢复使用本次调整前的计算公式。张先生(单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月缴存额为8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50000元,距法定退休还有30年。800×12×30×0.5+50000×3.5=319000(元)800×12×30+50000×3.5=463000(元)若张先生申请的是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张先生租房提取过10000元,则按调整后公式计算为:800×12×30+(50000+10000)×3.5=498000(元)
来源:居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