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桂林许多购房者买房时交存了一笔维修资金。但业主只知道要交维修资金,却对维修金的了解不多。
01
明确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方式
根据通知显示,新政策按照《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物业维修资金事项的通知》(市住建[2021]12号)要求。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桂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工作,确保首期维修资金依法足额收取,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预交范围及方式
(二)原未采取建设单位预交方式交存维修资金的商品房,在办理预售转现售手续前,由建设单位将未售房屋的维修资金一次性交齐。
办理流程
(五)建设单位按批次到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开具维修资金业主专用收据手续。
也就是说,开发商在办理预售证前,要将申请预售的房屋维修资金一次性交齐。此外,还要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缴证明在售楼部公开公示。
02
关于桂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小区住宅楼房之中的公共区域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之用的专用资金,是用于维修、更新和改造公共部分与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
目前,桂林一些住宅小区的硬件配套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究其主要原因是专项维修资金不足。
也就是说,《民法典》将维修资金的使用表决规则由原来的“双三分之二”同意改为“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且同意票过半数即可,大大降低了使用门槛。
举个例子来说,某小区有100户,需要更换小区大门,原来是需要67户业主同意,才能使用维修资金。《民法典》实施后,只要有67户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中的业主中只要有一半同意就能使用维修资金,最低只要34户业主同意即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而去年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桂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已经自2020年8月15日起实施,对桂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做了调整。
关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住宅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电梯房70元/平方米,非电梯房50元/平方米。
住宅维修资金,通俗来说也就是房子的“养老钱”,关系到小区所有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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