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例如,目前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关于组合贷款 这些“规则”你得了解
1、组合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在不超过其最高限额内,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综合审核,确定具体的贷款额度。
2、组合贷款两类贷款的时间必须一致。例如,假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为15年,则相应的住房商业贷款年限也应为15年。
3、组合贷款一般由同一家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
4、在组合贷款的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最低20%,二套房首付最低30%。已还清首套房贷款的购房户,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购买商品住房首付低至2成。
5、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需至少5万起。
6、组合贷款月供额度=公积金贷款月供+商业贷款月供。
7、并不是所有楼盘都接受组合贷款,所以选购房源时,需要跟楼盘确认能否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主要流程
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准备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一般楼盘会协助提供准备)→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15个工作日内)→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公积金贷款放款→递交商业贷款所需材料至相应银行(一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为同一家银行,材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转交)→银行审批→商业贷款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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